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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08 年上海市“年度诚信企业”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13 00:00:00

(第二届企业年度诚信奖)

各会员企业:

  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新闻办、市网宣办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上海市“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建诚信”系列活动在各行业协会和会员企业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为进一步 推进上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创建诚信的交易环境,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大力倡导“信息诚信,诚实经营”的理念,表彰对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和氛围 作出努力的企业,“ 2008 年上海市“年度诚信企业”(第二届企业年度诚信奖)评选活动 于 2009 年 1 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希望各会员企业能积极参加本次评选活动,我行业协会也将一如既往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
  有意参加本次评选活动的会员企业可登陆协会网站(网站地址: www.shata.org )下载《 2008 年上海市“年度诚信企业”(第二届企业年度诚信奖)评选办法》及《 2008 年上海市“年度诚信企业”评选推荐表》。
  联系人:杜金彪
  联系电话: 62512127 - 606 ;13916619439
  传真: 62116059

2008 年度诚信企业评选办理指南

  为了使 企业 能顺利 参加 08 年度诚信企业评选活动 , 请仔细阅读本指南 。
一、正确填写《 2008 年上海市“年度诚信企业”评选推荐表》(附件一)。
二、按推荐表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将纸质材料及填妥的《 2008 年上海市“年度诚信企业”评选推荐表》上报到相关协会,如有电子档请同时将相关材料发至 service@51315.cn 。
四、资料上交协会后,如需代办第三方征信报告,请将壹仟伍佰元汇入指定帐号。包括征信报告、证书、铜牌等
五、如需代办企业信用报告,可拨打 4008201171 咨询。
交款帐号信息:上海东方企业信用征信有限公司
        315914-03000679207 上海银行胶州路支行

重要提示:为确保企业顺利参加本次年度评选活动,请务必在银行转帐或现金存款时在相关凭证备注栏里填写企业的全称。

 

(附件一)

2008 上海市“年度诚信企业”评选办法
(第二届企业年度诚信奖)

一、评选范围:

  评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包括在上海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连续 2 年工商年检合格的各类企业。

二、评选条件:
1.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发展潜力较大,在国际或国内同行业中处于或接近领先水平,有较高的社会信誉。
2. 企业诚信理念较强
  企业以诚实守信为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经营者、管理层和员工有较强的诚信理念和信用风险意识。企业持续、全面开展诚信理念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3. 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健全有效
  建立并执行各项信用管理制度,如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内部授信制度、债权保障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企业员工认真遵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或规章。
4. 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责任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保护环境资源、热心公益事业,在社会和行业中有较高的影响力。
5. 企业有良好的公共记录
  企业在金融机构、工商税务、财政、质检、环保、公安、海关、消费者协会等各有关方面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必须提供由市征信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提供 2008 年度企业信用报告。
6 、积极参加本次上海市“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建诚信”活动,签署《上海企业诚信宣言》。

三、奖项设置:
1 、“年度诚信企业奖” 100 名;
3 、“年度诚信企业建设奖” 1000 名;
4 、“年度诚信建设贡献奖(个人)” 50 名;
5 、最佳组织奖 10 名;
6 、优秀组织奖 30 名

四、 评选程序
  评选本着科学、公正、务实、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评选表彰包括:推荐,评审,表彰监督三个阶段。
1. 行业推荐
  本着自愿原则,各行业协会、商会可向“ 2008 年上海市‘年度诚信企业'评选办公室” 推荐下属企业参加评选。各区、县、局或大型集团公司也可推荐。
2. 投票评审
1 )第一阶段:“ 评选办公室 ”将根据汇总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东方网和东方诚信在线上向社会公示。本次评选不进行网络投票。
2 )第二阶段:“ 评选办公室 ”将通过评委专家评审方法产生 “年度诚信企业奖”、“年度诚信企业建设奖”、“年度诚信建设贡献奖(个人)”、最佳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建议名单。
3 )第三阶段:将由专家评审产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并征求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意见。最后产生的名单报组委会会议通过。
4 )“年度诚信建设贡献奖(个人)在参加评选推荐的行业协会和“年度诚信企业奖”、“年度诚信企业建设奖”获奖单位中产生。推荐要求是对企业、行业诚信建设有突出的作用和贡献的个人,推荐单位必须提供具体的事迹或数据。
3. 表彰监督
1 )2008 年一季度召开表彰大会,表彰 2008 年上海市 " 年度诚信企业 " 各类奖项并颁发证书和牌匾。
2 )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推广 2008 年上海市“年度诚信企业”及其经验,树立典型,示范引导。
3 )编辑出版《 2008 年上海市“年度诚信企业”专集》,全面展示、总结和推广获奖企业的经验。
4 )向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新闻办、市网宣办等政府部门推荐,使 2008 年上海市“年度诚信企业”获得各种便利和市场机会,取得更大的社会认可。
5 )获得 2008 年上海市“年度诚信企业”评选产生的各类称号的企业应加强企业诚信自律。对入选后发生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 评选办公室 ”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在 2008 年上海市“年度诚信企业”评选中获得的称号。

、评选管理
  2008 年上海市“年度诚信企业”评选表彰活动的管理、监督由组委会会同有关政府部门、大专院所、学术研究机构、新闻媒体等相关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开展评选表彰工作。“ 评选办公室 ”设在城市导报社。

六、申报要求
1 、各行业协会、商会可按照会员数的 10 %推荐,一般情况不得超额。规模较大的推荐单位可同时推荐评委一名作为备选。
2 、推荐材料使用统一的申请表,有关申报报告、补充材料复印件、图片材料均使用标准 A4 纸。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内容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等各类法定生产经营证书,市级以上机构的各种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 、申报企业要如实、认真地填写申报表,填报内容弄虚作假或没有按申报表要求填写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4 、为确保公正性,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不冠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办理企业信用报告的费用由企业自理(由市征信办备案的 56 家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办理),获奖企业证书牌匾工本费 200 元由企业自理。

七、组织机构 :
1 、指导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新闻办、市网宣办
2 、主办单位:
   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上海市新闻工作者协会、东方新闻网站
3 、协办单位:
   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上海文明网、东方诚信在线、城市导报社
4 、组委会名单:
   主 任:宋仪侨(原市政协副主席、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会长)
  副主任:陈振民(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贾树枚(上海市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
      李智平(东方新闻网站副主任、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会长)
      黄耀文(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
   委 员:石俊升(上海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
      罗海蛟(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副会长、秘书长)
      卑 赢(上海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马海涌(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陈 轩(城市导报副社长 东方诚信在线总经理)
      潘晓楠(上海文明网首席执行官)
   秘书长:罗海蛟(兼)
   副秘书长:马海涌、陈 轩
5 、评选办公室 联系办法:
   地 址:九江路 137 号 9 楼(邮编: 200002 )
   联系人:马玉婷
   电 话: 63219211*8012

 

(附件二)

2008 年上海市“年度诚信企业”评选推荐表

     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企业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注册地

 

法人代表

 

注册资本

 

企业性质

 

成立日期

 

经营期限

 

经营场所地址

 

经营范围

登记机关

 

最近年检时间

 

是否已参加诚信企业创建活动

是 □ 否 □

(可附页) 获得主要荣誉

序号

荣誉称号

颁奖机构

获奖时间

 

 

 

 

 

 

 

 

 

 

 

 

申请企业联系人信息

姓  名

 

部  门

 

职  位

 

联系电话

 

企业传真

 

电子邮箱

 

申请须知

1.  参加评选企业需随本表同时递交以下材料:

  a)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b)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c) 各类资质、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d) 各类商标、专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e) 附公司介绍( 500 字左右)

2. 企业提交材料后,同意经上海市征信管理办公室备案的企业信用征信机构对申请企业进行第三方资信调查,并由参加评选企业承担相应费用。

3 、企业如获奖,自愿公开征信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被推荐企业意见:

 

 

被推荐企业盖章:

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联系人: 联系办法:

注:提交本表时, 如有电子档请将相关材料发送到 service@51315.cn ,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