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
2009年9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36号文件),之后,全国各地相继制定实施细则。今年4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并指出,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为了帮助中小企业更好地理解和落实(运用)有关政策,搭建一个为中小企业发展的服务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进入良性的发展模式,提升中小企业的综合竞争优势。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上海市中小企业(贸易发展)服务中心、上海市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服务中心拟定于2010年8月25日(星期三)13:30,在上海虹桥迎宾馆夏宫(长宁区虹桥路1591号,近水城路)联合举办《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会。会员单位如有需要参加,请与协会联系。
联系人:杨缨 电话:22011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