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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上海城市公众满意企业”调查活动办法
发布时间:2010-12-10 00:00:00

    为进一步检验和展示上海企业在迎接世博、参与世博期间的公众形象,在前期开展的上海城市公众满意度调查活动基础上,上海城市公众满意度调查活动办公室拟通过网络测评、社区调查、社会公示相结合的方式,在2010年四季度起举办“上海城市公众满意企业调查活动”。

    上海城市公众满意度调查活动由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上海市新闻工作者协会、东方新闻网站、市民信箱等联合主办,由全市近60家行业协会协办或提供支持,由上海城市公众满意度调查活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010年上海城市公众满意企业调查活动具体活动办法如下:

调查对象:

    2010年上海城市公众满意企业的调查对象是根据一年多来开展上海城市公众满意度调查活动中获得消费者认同的上榜企业,和部分由主管单位或行业协会等部门推荐的企业。

调查方式:

    2010年上海城市公众满意企业的调查分为四个阶段,分为:“推荐审定”、“专业测评”、“网络公示”和“结果公布”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推荐审定

    推荐单位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1)上海城市公众满意度调查活动中获得消费者认同的上榜企业;

    2)行业协会或上级主管单位推荐的企业;

    3)媒体和专业测评机构推荐并经上海城市公众满意度调查活动办公室初审通过的企业。

    2、第二阶段:调查测评

    由被调查企业自行选定并委托专业机构根据上海城市公众满意度调查办公室颁布的调查标准对企业的专业调查。专业测评标准如下:

    (1)测评内容:人气口碑、社会责任、行业诚信、业务水平。
 
    (2)测评方式:分为网络测评和社区调查两个板块,其中网络测评必须在新浪网、搜狐网或东方网上设立专题页面进行;社区调查由调查机构在候选小区名单中抽取20个小区进行拦截调查。测评或调查表必须经上海城市公众满意度调查活动办公室审定。专业测评的综合满意率达到80%分以上的企业可作为“2010年上海城市公众满意企业”候选单位参加在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的公示。

    (3)测评机构:测评机构由参与企业自行选定,必须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并不得与被调查企业有资产关系。

    3、第三阶段:网络公示

    通过测评的企业即可作为“2010年上海城市公众满意企业”候选企业参加在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的公示,听取市民的意见。

    4、第四阶段:公布宣传

    候选企业在为期一周的公示期内,无较大的投诉(指能提供依据的实名投诉且通过调查得到确认的投诉)即在本次调查活动中获得“2010年上海城市公众满意企业”称号,并同时参加“2010上海城市公众满意企业系列宣传推广活动”。活动包括:“公众满意企业网上展示”活动,向市民免费发放《2010上海城市公众满意企业》宣传手册和在100个社区的巡回宣传活动(活动不收取费用)。

    如有会员单位愿意参加调查活动,可与协会联系。联系电话:6251212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