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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油耗限值标准
发布时间:2011-03-10 10:40:08

    汽车油耗强制性国家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三阶段标准或将更为严厉。日前,有消息人士透露,“在工信部前日举办的汽车工业会议上,有提议将2015年全国平均乘用车燃料耗量降至6L/100km,这比之前披露的第三阶段标准更高。”

  根据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报批稿)要求,我国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水平在2015年下降到7L/100km左右,对应二氧化碳排放约为167g/km;此外加入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考核标准,这将对国内汽车生产企业形成较大压力。报批稿已于去年年初报批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目前仍然没有公布执行时间。如《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三阶段标准收紧,众多车企巨额投资的传统内燃机和动力总成将很难满足新一轮限值要求。

  对于上述乘用车燃料消耗限值标准或提高的消息,官方部门并没有予以确认,但从各参与制定的企业求证来看,他们并不希望新标准推进得太快。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一位负责人表示,第三阶段限值最快将于2011年7月开始执行,即新车认证在2011年7月1日以后必须符合这一标准,而在产车型最晚不超过2012年7月1日。

  新闻链接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是我国控制汽车燃料消耗量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2005年7月1日,新开发车型开始实施第一阶段限值要求,对3.5吨以下的轻型载客车辆按整车质量进行分段,并确定各重量段内汽车要达到的 “百公里燃料消耗量”标准。如果某种车型油耗不达标,将不准生产、销售和进口。

  2008年1月1日起,第二阶段限值要求开始执行。在产车型比新开发车型分别推迟一年实施。目前标准仍处于第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