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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执行不力 交通部左遮右挡
发布时间:2011-08-30 10:21:26

    治超新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挟吊销超载车辆运营证之威于7月1日正式实施。多数人认为,超载顽疾将被彻底遏制。但本报记者从国内一些地区卡车用户处得到的情况反馈,竟是《条例》实施以来超载现象与过去相比没什么两样。如果说有何不同,那就是执法人员罚款的数额比《条例》实施前更多了。

    记者对这些反馈情况感到不解,也并不完全相信,于是,亲赴北京市与河北交界的房山区窦店镇一带,在107国道上实地调查。调查结果证明用户反馈的情况是真实的。现实情况表明,即便是在我国首善之区的北京,《条例》也形同摆设,更遑论其他地方了。

    作为《条例》的主要贯彻落实者交通运输部对此作何反应?本报记者日前采访了该部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办公室及公路局法规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遗憾的的是,记者被受访人员使出的“太极手”左推右挡,令人感到他们关注的重点在于尽可能开脱责任,而不是本着负责任的态度解决依然严重存在的超载超限问题。国务院颁布的《条例》究竟能否得到贯彻落实,依然存疑。

太极手之左遮式 调查不具权威性

    记者首先就调查结果致电交通运输部治超办公室,一位男性工作人员接听电话后,气势汹汹地质问记者:“谁说《条例》执行得不好啊?谁让你们做调查啦?”当记者详细介绍了调查的时间、地点、过程和结果后,这位工作人员态度稍缓和了一些,但仍强调“调查范围集中在个别地点,不具有权威性”。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负责解释《条例》的法规部门工作人员也表示,超限超载现象只是在有的地方、有的路段表现得严重一些,记者的调查集中在107国道,而这一公路恰是很多货车为躲避高速路收费而绕行的路段,所以,记者看到的超限超载现象就严重一些,但全国大部分地区的超限超载现象正在明显减少。

    记者外出调查,正是在国内一些地区卡车用户反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宁夏、内蒙古、河北等地的货车司机、运输公司老板和重卡经销商均反映,《条例》实施后,超载车照跑、重皮车照卖,执法人员以罚代管我行我素。

太极手之右挡式 超载主因在生产环节

    虽然交通运输部公路局法规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认为超载现象已因实施《条例》而被有效遏制,但他并不否认在部分地区超载现象依然存在。他表示,造成超载顽疾久治不愈的根本责任不在交通运输部,而在车辆生产、销售和改装环节。

    “如果在车辆上路前的几个环节把住治超关,比如卡车企业不生产超载车,经销商不卖超载车,改装厂不把车改装成能超载的车,那么在公路运输环节治理超载就容易多了。”这位工作人员说。

    对此,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谭秀卿认为,导致超载的原因较复杂,治超注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各环节通力协作。其中,公路运输管理是最重要的一环。

    谭秀卿说:“谁都知道超载源于用户要获取更大经济利益。如果《条例》执行到位,超载不仅不能得利,反而会带来损失,即便用户购买能超载的重皮车,他也不会去超载。将超载久治不愈的责任归咎于公路运输以外的生产、销售环节,有失公允。”

太极手之腾挪式 贯彻条例需要时间

    交通运输部治超办公室和公路局两个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反复强调,《条例》实施时日尚短,贯彻条例的具体配套措施尚不完善,彻底治理超载需要一个较长过程。

    很多业内人士对这种说法不以为然。他们认为,如此严肃的文件,出台前必然进行了细致研究和讨论。贯彻执行《条例》的具体配套措施,更应在《条例》实施前准备周全。《条例》一旦颁行,就应如猛虎下山,立竿见影,方能树立《条例》的威信,达到根治超载的目的。

太极手之反击式 超载严重是媒体炒作

    在回答记者“为什么治超法规越来越严,而超载现象却不减反增”的问题时,上述工作人员将媒体反映的真实情况视为炒作,称“媒体报道引来了过多关注,让人们以为超载现象依然存在”,并表示“实际情况是超载现象一年比一年少”。

    北京师范大学传播学教授毛峰指出,这种说法既无根据,也站不住脚。“从新闻媒体的作用看,远的像美国记者劳埃德撰写的《一个大垄断家的故事》,启动了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制定,近的像水门事件、安然财务造假等事件,都是因记者的调查而浮出水面。难道都是炒作吗?所以,新闻媒体的监督和报道,对社会良性发展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