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农业部、国管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解放军总后勤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财政部、环保部、国资委、中直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共分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青少年行动、企业行动、学校行动、军营行动、农村行动、政府机构行动、科技行动、科普行动、媒体行动等十大部分。
在“节能减排企业行动”部分中,方案指出,企业是最大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主体,也是节能减排的主力,职工是节能减排的主力军,企业节能减排的成效,决定了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的成败。要动员全体企业职工,从岗位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投身节能减排工作。主要活动包括:
(一)继续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在职工中广泛开展职工技术创新、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技术培训等活动,不断提高职工技术水平和节能减排能力。组织广大职工开展以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小发明等为主要内容的节能减排达标竞赛,促进重点行业的节能减排达标。围绕节能减排主题,大力开发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职工优秀节能减排技术成果评选、表彰和推广,积极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二)深入推进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行动。加强职工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推动全国所有企业设立义务监督员,力争“十二五”期间达到100万人。加大对义务监督员的培训力度,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总结交流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其督促企业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的重要作用,促进企业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三)积极组织职工参与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职工民主管理在节能减排中的作用。企业工会要把节能减排作为职代会的重要内容,发挥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挖掘节能减排潜力作贡献。
(四)开展中央企业节能表率行动。中央企业要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在中央企业深入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活动。继续完善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组织管理、统计监测和考核奖惩体系,提升中央企业生产运行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深化中央企业能耗水平和污染物排放强度对标工作。加大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和推广应用。
(五)开展企业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环境危机教育,不断增强职工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以不同形式开展面向企业负责人、企业节能环保人员和生产一线人员的节能减排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