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工信部将制定轮胎业准入管理实施方案。近日,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与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双方详细探讨了实施《轮胎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的具体方案。工信部计划对公告的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凡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工信部将公告,并作为国家相关政策支持的基础性依据;未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国家相关政策不予支持。轮胎行业准入条件规定,轮胎生产企业能耗应满足《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9449要求,并且要定期开展能效和资源消耗对标达标检查;新建企业吨产品新鲜水消耗量应低于7吨,现有企业低于8吨;新建企业吨产品橡胶(“三胶”)消耗应满足:载重子午胎低于0.53吨,轻卡和轿车子午胎低于0.45吨,工程胎低于0.49吨。同时,准入条件还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安全的绿色轮胎。鼓励新建、改扩建轮胎项目采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鼓励选用先进的热胶烟气收集治理环保技术;一次法混炼、充氮硫化、分压供蒸气等节能技术;轮胎成型、硫化全自动化等信息化技术。而轮胎业准入公告管理实施方案将对准入企业提出更多的要求,例如要求轮胎企业必须具备检测手段等。目前轮胎大型企业基本能够达标,但也有个别企业需要改造;中型企业水平较高的可以达标,但也有不少还难以达到标准;小型企业能耗物耗偏高,没有废水、废气、烟气的处理装置,达标非常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