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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新能源车地方保护主义财税改革是前提
发布时间:2016-02-04 00:00:00

来源:安邦信息

尽管我国目前已成为新能源汽车的第一大消费市场,但业界仍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前景持各种担忧。担忧涉及技术研发、市场需求、配套产业链和政策限制等诸多问题,其中地方保护主义是新能源推广中遇到的一个不小阻力。新能源汽车发展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主要是由不合理的财税政策引起的。我国现行的、具有制造业地方保护特色的税制分配方案,是由《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国发〔1993〕第85号)确定的。根据规定,一辆汽车从制造到销售,期间所涉及的税费几乎都是中央收入或制造地收入,消费地基本无收入。销售一辆几十或上百万的汽车,消费地的收入仅有车船使用税,约400/年。这就意味着,各地方只有在汽车制造环节才能得到税收,而消费环节基本上不能为地方创造税收。对各地政府来说,推广新能源汽车的主要动力,并非保护环境,而是希望通过推动本地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培养壮大本地的整车企业,以争夺市场,创造财政收入。因而在销售汽车这一点上当地政府和车企绝对是站在同一阵线上的,不可能去大力推广别人家的产品,帮助别人壮大产业实力,为自己培养竞争对手。故而所谓的地方保护主义实则也是在现有财税分配体制下为了发展地方经济而采取的无奈之举。所以才根本上来说,是现行政策抑制了市场作用的发挥,国家财税分配体制不变,地方保护主义仍将会持续在新能源汽车推广进程中发挥强大的阻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