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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隆荣获松江区“劳动关系和谐示范企业”称号
发布时间:2013-07-10 14:05:17

    5月,保隆荣获松江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商业联合会联合颁发的2011-2012度松江区“劳动关系和谐示范企业”荣誉称号。同时获得此项荣誉的企业,洞泾镇仅有3家。
    近年来,保隆全面执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签订率100%;严格执行国家工时、休假制度及女职工劳动保护;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除了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之外,保隆近两年还大幅度提升了薪资、社保等人力支出,建立员工宿舍、开行班车,以减少员工生活受物价增长的影响。公司领导还特别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每年投入大量的经费举办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通过员工见面会、家属座谈会、保隆人微博等了解员工心声,解决员工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季度满意度调查,促进IT、行政、人力等各方面工作的改善,从而有效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有序。
    此次获奖,既是荣誉,也是新的起点,将促进公司继续改善现有管理和各项工作的不足,让员工在保隆工作更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