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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隆被评为“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发布时间:2016-02-01 00:00:00


日前,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传来喜讯:保隆被评为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本次评选围绕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关键指标进行综合测评,经过严谨的评选流程,评出了全国首批609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作为一家创新型的汽车零部件企业,保隆从成立之初就将知识产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公司建立了《保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专利/商标管理办法》、《知识产权工作联络人制度》、《知识产权奖励制度》等一系列专利管理制度与管理流程。持续的努力,结出了丰硕的果实。截至2015年底,公司注册了20项中国商标、20项国际商标;申请了142项中国专利,79项获得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6项;申请了11项国际专利,其中6项专利已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