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邦信息
日前,由商务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请提供取消二手车限制迁入政策落实情况的函》(以下简称《函件》)出现在商务部网站上。按照《函件》要求,各地区(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除外)在2017年4月14日前将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落实情况和《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情况表》分别报商务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将根据各地上报情况形成报告,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后上报国务院,对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进展缓慢的地区,将提请国务院适时开展实地督察,并向社会公开各地工作进展。